1.报名前,请考生务必充分阅读和了解我校和各学院的具体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具体如下)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建议使用极速模式)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批次
|
时间
|
招生对象
|
批次一
|
2024年11月4日10:00—11月15日17:00
|
除化学与材料学院、传播学院外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
批次二
|
2025年3月18日10:00—4月8日17:00
|
化学与材料学院、传播学院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教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传播学院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
2.一个居民身份证号码仅可注册一次,注册时请准确填写证件号码、姓名,注册后该信息将无法更改。注册成功后,请牢记报名号及密码以便登陆。
3.考生务必按《招生简章》要求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链接)逐项认真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信息需填写完整。
4.网报期间,考生可修改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信息。信息填报结束后提交形式审核。信息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无法访问,请妥善保存)连同其他报考材料递交各学院,报考信息将同时被锁定。
5.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修改或无法及时向学院递交报考材料影响报考。
(注册按钮在下方↓↓↓,3月18日10时后方可访问)
|